素有“儒商”之称的徽商把儒家道德伦理融入商业经营之中,形成了从商的商业道德。在儒家道德伦理中,“仁”体现了人与人之间极其融洽的关系。这种融洽的关系具体外化到徽商商业营销活动当中,就有如下之表现: 徽商在商业经营中讲求以“仁爱之心”作为经营之根本,表现为“不困人于厄”,不谋利于危难之际,相反却能够施惠救困。清朝康熙、乾隆之际的徽州盐商吴钅丙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。 吴钅丙生平讲求做人以“仁”为本,待人处事以“义”为先。所以他日常看到困苦之人就如同自己处在苦难中一般,定然要救人于危难之际。他帮人做好事常常是不留姓名,因而有时人们受了他的恩惠却不知他是谁。一旦看到别人处在困急中却帮不上忙,他往往会急得连饭都吃不安宁。 他不但自己仁义如此,而且日常还教导儿子吴绍璨说:“我祖宗七世居家,虽然都只处在温饱阶段,但他们都是凭良心做事,做到心安理得、不愧于人。如今我要赠你12个字,这就是:存好心、行好事、说好话、亲好人。这12个字你要切记在心,待人处事不可违背。” 后来他又教诲儿子说:“随着年岁的增长,人的知识学问也在不断地增长,但是我觉得‘厚’这个字,人的一生是学不尽也是做不尽的啊。” 他反复叮嘱儿子做人做事要厚道,要仁爱待人。他的一片拳拳“仁爱”之心,正是体现了徽商经营中以“仁爱”为根本的宗旨,也反映了“仁爱之心”在市场营销中是徽商所追求的价值取向。 一定程度上,徽商经营中的“仁爱之心”是其“信”“义”的升华。“仁爱之心”付诸行动,比“信”“义”更具有吸引力和凝聚力。出于“仁爱之心”,徽商在经营中往往薄利多销,不乘人之危,不取不义之财,甚至仗义疏财,救人于危难,从而赢得很高的商业信誉,提高了他们在市场上的竞争力。 清朝末年黟县有个商人李宗火眉,他开始到湖北做些小生意,稍有赢利,不久便在荷叶洲开了一个小商店。当时有一个湖北船商经常贩运货物从他店门口经过。日子久了,相互间也就认识了。 一天,他们在路上相遇,李宗火眉看船商满脸泪痕,感到很奇怪,于是便问他出了什么事。船商带着哭腔说:“我的货船在江上遭遇飓风,船上的货物全部翻入江里。现在货物没有了,我也没钱赔,只能卖船偿还。可没有了船,我靠什么活啊?” 李宗火眉了解到这位船商家里也不宽裕,而且几个孩子都还幼小,全家老少全都靠他一人弄船贩运养活。一旦没了船,全家也就断了活路。于是李宗火眉毅然决然地说:“你不必着急,我代你赔偿货物。”可李宗火眉刚开小商店不久,身上资财也不过百数十千钱,但他还是毫不犹豫地将钱分了一半救济这位船商,湖北船商因此而渡过了难关。 此后,船商逢人便称颂李宗火眉的好善之德,李宗火眉的仁义行为便传播遐迩,往来商人个个都称颂李宗火眉为“贤贾”。远扬的声名为他赢得了滚滚财源,很快他就成为一名大商人。 徽商主张商业经营应以“仁心”为根本,这种观念对徽商的经营有什么积极作用呢?首先,它提高了徽商经营的声誉,使得徽商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。 其次,它也有利于徽商整体的发展。因为徽商的“仁爱”之心除了对顾客外,同样也针对同宗同族之人,他们互相以仁相待,大商人提携小商人,小商人支持大商人,互相维系谋求共同发展,无疑促进了徽商商帮内部的团结与凝聚,从而提高了商帮整体的市场竞争力。 其三,徽商以仁心对待顾客,这有利于营造主顾之间“和协”的人际氛围。徽商把“仁心”展现在营销过程中,很明显会使商业经营充满温情,这样自然能够吸引客户。反过来,“爱人者,人恒爱之”,客户也往往以“仁”来回报商家,即除自身成为商家的长期顾客外,还会带来身边的消费和经营群体,顾客和客户群体扩大,从而使商家进一步占据市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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