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打中国有了职业经理人后,其与企业家之间的恩恩怨怨就一直纠缠不清。为什么业绩骄人的职业经理人会被解雇?为什么很多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会由最初的意气相投、相见恨晚到最后分道扬镳? “经理”和“职业经理人”在中国是两种不同的概念,前者是一种管理职务,后者是职业,这两个概念可以同时集中体现在一个人身上,即由“职业经理人”来担任企业的中高层“经理”职务;也可以分开体现,即“经理”不是“职业经理人”,只是企业管理架构上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已。对企业家来讲,“经理”和“职业经理人”最大的差别是双方合作性质不同。“经理”跟企业家之间是雇佣与被雇佣关系,“经理”因为他的忠诚和技能才得以获得代理的授权担任这个职务,因而企业家最看重的“经理”素质是忠诚,其次才是技能。而“职业经理人”与企业家之间则是工作合作关系,即“职业经理人”按照工作合约(包括劳动合同、岗位说明等)为企业家服务并领取报酬。因此,若两个概念集中在一个人身上,是需要有组织环境来保障的。 在招聘使用“职业经理人”时,一定要首先创造能保证其守信的组织环境,即对“职业经理人”所担任的“经理”职务有非常明确、清晰的岗位职责说明,从授权、资格要求、环境保证、实现目标等都可以用书面的形式表现出来,就像商业合同一样,双方的权责利在平等的基础上一目了然。如果没有这样的组织环境给与保障,“职业经理人”是很难真正体现其职业本色的,他们与企业家之间矛盾的产生就是必然的结果了。
(王勇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