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---我市驰名商标总数已达11件,走在台州前列 本报讯(通讯员金洁)近日,台州宝利特鞋业有限公司的“■利特Baolite及图”商标在国家商标总局商评委商标争议案件中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,至此,我市的驰名商标总数已达11件,继续走在台州前列。
目前,申请认定驰名商标主要有四种途径:通过商标异议案件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;通过商标争议案件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;在商标管理案件中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;司法认定。而宝利特鞋业通过商评委认定为驰名商标,这在台州尚属首例。
台州宝利特鞋业有限公司于1997年在国际注册分类第25类皮鞋等产品上注册了“■利特Baolite及图”商标,持续使用至今,并且在美国、加拿大、匈牙利、墨西哥等众多国家进行了国际注册和地区注册,2001年以来连续获“国家免检产品”、“浙江省著名商标”、“浙江名牌产品”、“全国民营500强企业”等众多荣誉。现今,宝利特鞋的销售市场已覆盖国内20多个省市,产品远销欧洲、非洲、南美洲、亚洲100多个国家,在国内外市场具备相当大的品牌影响力。
当企业品牌打响知名度后,打假维权的问题常常困扰着企业。走捷径,沾名牌光、打擦边球的不法商人不时地冒出来,宝利特鞋业作为强势知名品牌,同样深受其害。 2007年,宝利特鞋业发现山东的张某于5月在国际注册分类第12类汽车内胎;车辆轮胎等产品上注册了“宝利特”商标,其与宝利特鞋业使用的商标中文名称的主要部分相同,构成对该商标主体部分的复制、抄袭,很容易误导消费者,使公司的利益受到损害。为此,台州宝利特鞋业于 2007年正式向中国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对“■利特Baolite及图”驰名商标的认定。
商标评审委员会在核审了宝利特鞋业为之准备的大量书面证据后,最后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十四条的规定,于2008年3月认定“■利特Baolite及图”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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